今天晚上又發生了意外
一樣的頭部大小的傷口
一樣又是跌倒撞到床
當時我和水老公都在房裡
則就在房裡走來走去的 玩來玩去的
沒想到意外發生就是這樣一瞬間
走來走去一個跌倒就這樣頭直接往床大大的撞下去
我和老公光聽那敲到床的聲音心裡都跳了一下
這聲音跟上次他撞到床的聲音有過之而不及
馬上將他面朝下的臉一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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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頭正中間居然又一道跟上次到小差不多的傷口
傷口也是裂了開來
這次感覺有較深一點 血來流到頭髮上去了
看了心裡很難過
更氣的是水老公說這次他不要再去掛急診了
覺得則的血沒有再流個不停看起來還好(明明看起來就不ok 他根本在睜眼說瞎話)
還說什麼那次我們已讓小孩撞傷一次這次再去說不定醫生會認為我們做父母的有問題
還說什麼到時搞到警察來就會有很多問題
拿到我是被唬大的嗎?
我知道美國的醫生在小孩就醫時很保護小孩
小孩只有有生病或傷都會問得很清楚
只要父母照顧不當是會有這樣的問題產生
但憑良心說我們又不是那種不負責的父母 這是意外難到我們是故意要讓它發生的嗎?
難到我們做父母的不難過嗎?
我回嗆:就算今天因擔心別人要把我們想得壞那我們就不讓小孩就醫嗎?
就算醫生警察要把我們怎麼樣這有來得比小孩的傷重要嗎?
有膽那就叫叫警察ㄚ 我還怕你ㄚ 我就是要小孩就醫
我管別人怎麼想
小孩事實就是有需要第一還給我說什麼五四三的 真的氣人
沒想到事後婆婆也對水老公說這些
說什麼如果"一直"發生這種事警察是會將小孩帶走的
兩個人還異口同聲說我就是不懂美國的法律和狀況
一整個說到我就是更火
難到因為害怕就不讓小孩就醫
火................一整個就是火
為什麼到了這種時候我居然要為這種事去抗爭
甚至我已火到很想叫婆婆閉嘴不要在講那些五四三的
(如果她再說 我是真的會發火 我說真的)

在則發生第一次bubu後我在網路上有看到人家提到一篇urgent care 和 ER的不同
有特別注意了一下 也將家附近的urgent care資料與住址查了一下  以備不時之需
這樣也許我們就不用大老遠去掛急診還要等老半天
沒想到這次居然用上了
我兼持就是要則就醫
(肉都裂開了 能不就醫嗎? 水老公還給我說只要血不流就自己會好
難到就不怕傷口感染嗎? 家裡連紗布和消毒藥品都沒有 最好這樣的傷口自己會好啦)
後來將傷口的血擦掉後看到裂開的傷口水老公才心不甘情不願的答應就醫
這種urgent care平常與假日都開 還開到晚上十點(則就是發生在周末晚上八點多)
不知是不是接近十點了所以沒有多少病人
我們只等了十幾分鐘就看到醫生了
也不知是不是假日的關係就只看到一位醫生和兩位護士留守
雖感覺設備與人員沒有醫院的那種大陣仗
(醫院有助理醫師先看 看完主治醫生再做確認下決定 之後黏個傷口少說有三四個人幫忙)
但效率很高又超快 等和看約一個小時內就解決(醫院ER可能要等到三四個小時才出得了醫院大門)
當然啦 是要試傷者的情形
像醫生跟我們說的 如果則的傷口太大太深他們那也不能做處理 可能就要到醫院去
還好則的傷口不深能用黏的

在這裡真的很感謝那位網友將自己的體驗分享出來
要不然我也不知美國的醫療急救還有分這種的
讓我這次真的能夠用上真的很感激
這樣我們如果有什麼急症的話就不用只知往急診跑
水老公那種死腦筋也不用巴望他知啦 還好我自己有準備一些資料
我們開了約十五二十分鐘到那診所看
回程回來時居然發現家裡有一家更近的 可能只要五分鐘
實在有夠近 怎樣我們平常沒注意到它呢?
沒想到水老公又再那給我說風涼話
說什麼以後如果他不在家我又有緊張事件發生
我就小孩帶著走過來就好了
開車可能只要五分鐘 但人光走路就可能要花上半小時吧
就已經有警急事件了我有可能帶著兩個小孩在路上走個半小時就醫嗎??
門都沒有  我有這樣笨嗎? 我要也是要做救護車 路留給他自己去走好了
水老公就只會講些讓我更抓狂的話


最後我們自己對這次也有些許責任啦
雖然意外我們不能控制它發現 但我們更要去避免它
明天我和老公覺得要去買那種放在桌角或床邊的軟墊(絮的床和我們的床都要放)
這樣也許在我們無法控制意外發生時能把小孩的傷害降到最低
尤其是則現在雖然會跑 但走路還是有點搖頭晃腦的 一走不好就很容易跌倒
看到他發生這樣多意外十在很難過
每撞一次心就要停個一下 十在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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